************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J-YD[2024]082号
******居环境整治项目
3、建设规模及内容:①堰塘护坡60m;②新建进园道路(宽5.5m)112m;③进园道路(加宽2.5m)148m;④园区车行道硬化(宽3.0m)555m;⑤步行道硬化1469㎡;******居环境整治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采购预算:人民币******.53元。
5、工程地点:五眼泉镇响水洞村二组。
6、工期: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岀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
******办事处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办事处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3.供应商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现场递交。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办事处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中吉建工)
七、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宜都市五眼泉镇响水洞村
联 系 人:谭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办事处西湖一路清江商城A区1-117
联 系 人:王兰
联系方式:******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