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宜昌吨吨化工硫酸、磷酸仓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宜昌吨吨化工硫酸、磷酸仓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宜都化工园,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个6600m3和1个6200m3的立式固定顶储罐用于储存98%硫酸,1个500m3的立式固定顶储罐用于储存85%磷酸,2个900m3的立式固定顶储罐用于储存31%盐酸,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销售35万吨硫酸、5万吨磷酸、5万吨盐酸。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初期雨水经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中和沉淀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管网,不外排。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盐酸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废气经管道引至盐酸尾气喷淋塔吸收后,以无组织形式达标排放;加强厂区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保养维护,降低噪声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尾气喷淋塔沉渣定期清掏沥干后由周边建材加工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泥、清罐酸泥直接由外部维修、清理单位带走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环境管理,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编制应急预案,防范各类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宜都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