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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配套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110kV总变电所,主变规模为2×50MVA的变电站,电压等级为110/10kV,采用三相双绕组自冷式有载调压变压器,变电站设进线间隔1个,公用工程、临时工程、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依托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638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
本项目仅为110kV总变电所建设,不包含变电站配套的厂外输电线路部分,本项目未涵盖的建设内容须另行办理环评手续。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临时工程、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工程未建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项目施工期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活动须在临时施工营地进行,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105万吨/年******居民点,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施工运输车辆须密闭;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按满足当地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二)落实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依托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设置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选用低噪声的变压器及散热器,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泄漏事故油依托105万吨/年甲醇新材料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电设备选用低电磁辐射设备,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站界电磁环境满足相关标准限值。
(三)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防范各类环境风险。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宜都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