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革局以《关于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都发改审批[2024]18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农村公路养护省补资金和上级安防补助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都市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五眼泉镇、聂家河镇、潘家湾土家族乡、王家畈镇、松木坪镇、枝城镇。
2.2招标范围:建设完善160条、总长度504.422公里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其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B级波形梁钢护栏 21880米、轮廓标 2740个、广角镜 122 块、减速带446米、示警桩281根等工程。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5 工程质量标准: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2.6安全目标: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标准要求,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7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定标:否。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开标会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
7.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开标一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5年3月28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裴玉双
异议联系电话:******
10.2招标人:******服务中心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76号
联系人:黄晨
联系电话:******
10.3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联系人:裴玉双
联系电话:******
10.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10.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附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投标人在 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应小于1。
|
注: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
注: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未被评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湖北省2023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未被评为D级。 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本合同段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日前3年内不存在行贿记录,并将查询记录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至本合同段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 |
注:1、第1、2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第3条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者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网址:******;也可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3、第4、5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及 B 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路桥或者公路工程类或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及B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 | 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提供 C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注: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的社保证明: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10月(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其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