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征用、占用草原林地测绘及报批办理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概况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
项目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
概况 | 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拟规划建设110万千瓦,其中四子王旗建设40万千瓦光伏,配套建设15%/2h储能系统;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光伏和20万千瓦光伏配套建设15%/2h储能系统,每个项目工作内容如下: (1)为了满足项目核准(备案)及投产需要,本次开展乌兰察布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二期四子王旗40万千瓦光伏,化德县20万千瓦风电、30万千瓦光伏和20万千瓦光伏四个项目征用、占用草原林地测绘及报批办理技术服务。 (2)本次招标项目所涉及风机、箱变基础、检修道路及集电线路、升压站、储能、光伏电站等******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各级的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组件上报,并协调相关部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50个工作日内取得项目征用、使用林地批复意见,******林业局关于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批复意见等。采伐设计、采伐证及相关手续办理(需单独报价,如不需办理,在合同付款时扣除)。满足本项目依法合规施工需要。 (3)征占用草原报批:开展本项目所涉及征用占用草原测绘(包含宗地图及矢量数据、矢量图等),落实村民占用面积及坐标,编制测绘报告,征用使用草原、林地申请报告,编制深度满足草原征用、占用手续办理及旗县、市、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的要求,组件上报,取得旗县、市林业和草原批复,并最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编制临时占用草原申请报告,草原植被恢复方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组件上报,组织现场验收评审,协调审批进程,通过化德县和四子王旗林草局审查,取得临时占用草原批复意见。 (4)对林草手续进行组件上报,取得旗县、盟、自治区级林草局相关批复。 (5)上述工作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召开专家评审会、听证会、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取得成果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于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项目场址调整,投标人需按照新场址继续完成相关工作,且费用保持不变。 2.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统招分签项目,需投标人根据项目分别分项报价。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时限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周(不足1周的按1周计算)扣除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0%。延期超过2周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只支付已按时取得成果的分项报价费用,并有权采用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因解除合同发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招标人导致项目暂停或工期延后,将不予扣除违约金,并相应顺延工期。请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 (3)本项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