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镇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共计采购120个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单价3500元/个,限价420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清镇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交货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日9:00至2025年4月7日14:00
******服务中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
五、发布网站
******人民政府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注:以上全部资料请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完整均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清镇市金盆路10号
联系方式:0851-******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
4.2清镇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doc
项目名称:清镇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共计采购120个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单价3500元/个,限价420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清镇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交货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日9:00至2025年4月7日14:00
******服务中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
五、发布网站
******人民政府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注:以上全部资料请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完整均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清镇市金盆路10号
联系方式:0851-******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
